红府超市红星路店获“诚信单位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13-03-12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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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3月8日下午,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召开“安徽省2013年3·15纪念大会暨省消协四届三次理事会”,会上红府超市红星路店被授予全省第九届“诚信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。
    红星路店历来坚持诚实守信经营,严把质量关,定位精品,保证品质,以亲情理念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,并时时不忘社会责任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弘扬徽商精神,打造金字招牌。红星路店不仅是社会组织信得过的“诚信单位”,更在消费者心目中赢得了的“红府无假货”、“身边的放心超市”口碑。 (李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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