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7日,《安徽商之都通讯员奖惩管理办法》正式发文实施。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通讯员在商之都公司网站、徽商集团网站、《徽尚》杂志、《当代徽商报》以及外部媒体发表对本公司具有积极影响的新闻稿件、新闻图片和文艺作品的奖励标准,并对各单位(部门)的通讯员发稿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。 该《办法》一方面鼓励通讯员及时、全面报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,多写稿;另一方面,强调提高新闻质量,凡是被国家省市媒体采用以及在《当代徽商报》头版头条发表的稿件,将另行给予奖励,激励通讯员写好稿。(王珺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