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工会新章程审议通过 会员权利将更有保障

发布时间:2008-11-05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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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中国工会新章程审议通过  会员权利将更有保障

 

    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式,大会通过了《中国工会章程》(修正案)。修改后的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经全体代表审议通过。新章程对原有章程共修改了28处,其中增加2条,删除1条。总条数由原来的42条变为43条。具体修改内容涉及“总则”、“第一章会员”部分、“第五章基层组织”部分、“第六章工会干部”部分、“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财产部分和进一步完善了组织制度等有关内容。

     此外,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团由主席、副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会组成。

     这部中国工会的新章程充分体现了工会十四大以来工会的理论创新、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成果,吸纳了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创造的新鲜经验。

     看点一      扩大覆盖面为更多农民入会创造条件

     看点二      会员权利获更多保障民主监督作用强化

     看点三      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

     看点四      工会经费和资产审查监管加强

     看点五      非公企业工会与国有企业工会地位平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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